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家统计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及各地发送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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