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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统计基础理论与知识》统计指数(5)

发表日期:2010-6-9  来源:中大网校   [在线考试]

  (3)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编制

  以综合形式计算质量指标的总指数,称为质量指标综合指数。比如价格综合指数、单位成本综合指数等就是质量指标综合指数。

  在计算质量指标综合指数时,以能够使质量过渡到可以相加的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并通常将其固定在报告期的水平上,质量指标综合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表示数量指标的综合指数; 表示报告期质量指标; 表示报告期数量指标; 表示基期的质量指标。

  编制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一般来说,编制质量指标指数,宜采用报告期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与此相对应,编制数量指标指数,则宜采用基期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现以商品价格综合指数的编制为例,说明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例2: 根据表4-1资料,计算三种食品的个体价格指数和价格总指数

  表4-1 某超市三种食品销售情况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价格/

销售量

基期(p0

报告期(p1)

基期(q0)

报告期(q1)

鸡蛋

鲤鱼

海参

千克

05

10

100

055

10

95

10500

1000

400

10000

120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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