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9年统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09年统计(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
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地址: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
电话:3160170、318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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