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16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
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
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
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
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人工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于2011年6月20日9∶00-7月10日17∶00点击本文附件下载《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双面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请务必注意打印格式。有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邮箱 gd04bgs@gd.stats.cn 。
(二)交费确认
报考人员于2011年7月4日-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持以下材料到珠海市统计局办公室(珠海市府大院3号楼305室)办理报名交费确认手续。
1.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3.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4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3张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报名现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通知书上相应的银行进行缴费。凭银行盖章的财政缴款收据回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考场设在珠海,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考生必须在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内自行到市统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四)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是经第二版修订的考试用书《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根据自愿原则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初级每套66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08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五)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i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五、考试教材预订
六、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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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统计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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